12月10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该通知是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从集采药品耗材的进院、使用、监测、考核、反馈等各环节提出细化措施,体现了“部门间协同监管、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的政策导向。
通知提出将落实集采结余留用政策、探索医疗服务价格协同联动、优化考核方式、健全集采工作会商机制、协同推进行业综合监管等重要措施,共同推动形成鼓励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和耗材的导向。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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