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2019年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的通告》,明确了2019年共有91家医疗机构获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详细信息见表1-3。
2018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18年)》。目录分为甲类和乙类,其中:甲类包括5类大型医用设备,由国家卫健委负责配置许可,乙类包括7类大型医用设备,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配置许可。
2018年5月,国家卫健委印发《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提出本地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实施方案建议,国家卫健委负责制订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
2018年10月2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发布2018—2020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明确,到2020年底,全国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22548台,其中新增10097台,分3年实施;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不分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的医疗机构,均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以省级区域或跨省域为规划单位,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域功能定位、医疗服务能力、配置需求、社会办医发展等因素,合理规划配置数量。而具体到2018—2020年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也是此次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的依据,见表4。
表1 质子放射治疗系统准予许可名单
表2 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PET/MR)准予许可名单
表3 高端放射治疗设备准予许可名单
表4 2018-2020 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数量分布表
欢迎关注《医疗装备》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