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广东省药监局公开了某械企的行政处罚信息(详见下表)。
信息显示,广东某械企因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及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多次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且被行政处罚后仍未落实好召回义务导致同批次不合格产品继续在市场流通,被多地监管部门抽检不合格。经相关监管部门综合研判,认为属于情节严重情形。根据相关规定,该械企被处以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3个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行政处罚。对于该械企的上述违法行为,原法定代表人负直接及主要责任,被广东省药监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年内禁止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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