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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法规发布时间:2023-12-29 浏览

12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正式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该指导目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同时废止。

该指导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

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技术、装备及产品;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不利于安全生产,不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安全生产隐患严重,阻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该指导目录明确,在医药领域,将鼓励高端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包括:新型基因、蛋白和细胞诊断设备,新型医用诊断设备和试剂,高性能医学影像设备,高端放射治疗设备,急危重症生命支持设备,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设备,移动与远程诊疗设备,高端康复辅助器具,高端植入介入产品,手术机器人等高端外科设备及耗材,生物医用材料、增材制造技术开发与应用;限制新建、改扩建充汞式玻璃体温计、血压计生产装置、银汞齐齿科材料,新建2亿支/年以下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生产装置;淘汰充汞式玻璃体温计、血压计生产装置(2025年12月31日)等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以及输液用聚氯乙烯(PVC)软袋(不包括腹膜透析液、冲洗液用)等落后产品。

此外,人工智能领域智能医疗、医疗影响辅助诊断系统智能制造领域医疗机器人等也被列入鼓励类。

注: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外的,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属于允许类。

附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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