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发布了对9家医械经营企业的飞行检查通报,其中涉及的问题和缺陷描述包括5条关键项和43条一般项(详情见附表);同时,广西药监局要求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置措施;且处置结果要求应在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反馈自治区局医疗器械监管处。
附表
9家医械经营企业的飞检通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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