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国家卫健委财务司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第一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详细内容摘录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4月25日—6月24日(工作日8:30—17:00)。
二、申报途径
在线申请(详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一)本轮只受理社会办医疗机构申请配置重离子质子放射治疗系统。
(二)请通知辖区内有申报需求的医疗机构登录我委网站公开信息,按照《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服务指南》《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须知》《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评审标准》(见附件1、2、3)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申请。
(三)申报单位提交申请时须书面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合法。我委将组织专家或委托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核查。申报单位有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申请配置许可的,将依据《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予许可并追究责任。
申报咨询电话:
国家卫生健康委政务大厅(申报受理咨询)
联系电话:010-68791409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申报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010-68791650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和咨询
联系电话:1360126593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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