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吉林省药监局发布通知,要求相关企业依照要求组织对贴敷类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自查,并按照模板填写、提交自查报告(见附件)。
附件: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 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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