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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监局对《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2修订版)》有关问题再次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22-11-10    浏览

11月8日,北京市药监局官网发布《关于<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2修订版)>有关问题再次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公告显示,北京市药监局近期曾向全社会公开征求《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2修订版)》意见,为深入贯彻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北京市药监局就三个医疗器械经营主体经营场所和库房使用面积的具体问题,继续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1月8日至11月16日通过电子邮箱、邮寄、传真、电话或专栏进行反馈。

1.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请注明“经营场所和库房使用面积反馈意见”,邮箱地址: shichangchu@yjj.beijing.gov.cn。

2.邮寄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402室药械流通处,邮政编码:100053。(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 传真:010-83979518

4. 电话:010-83979378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医疗器械经营主体经营场所和库房使用面积征求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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