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即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
集中打击骗保问题
国家医保局要求,本次专项治理“回头看”范围为全国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理内容主要包括:
(1)诱导住院
利用“包吃包住、免费体检、车接车送”等名义或者通过“有偿推荐”等方式,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住院等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2)虚假住院
采取挂床、冒名顶替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患者,通过编造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多部门联合检查
国家医保局要求,各地区医保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并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等多部门,通过医保智能审核、智能监控信息系统,筛查辖区内2020年度住院频次较高、入院时间较为集中、出院报销金额接近的疑似违规住院结算数据,重点筛查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供养五保户、老年病轻症患者住院结算情况;对可疑线索开展现场核查、病历审查、走访调查、突击检查,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无死角。
加大惩戒力度
对定点医疗机构经查实存在欺诈骗保行为的,将由医保部门责令其退回医保基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并责令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医保定点服务或解除服务协议。对涉及的相关医务人员,由卫生健康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工作人员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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