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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该类医美产品按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发布日期:2024-01-29    浏览

据国家药监局于2022年3月发布的公告显示,射频治疗(非消融)设备中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管理类别由第二类调整为第三类。自2024年4月1日起,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得生产、进口和销售。

而对于射频美容设备的注册申报,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于2023年4月发布了《射频美容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其中包括其适用范围、监管信息、产品描述、风险管理资料、产品技术要求、检验报告、研究资料以及临床评价要求等。

常用射频美容设备和治疗附件示意图

射频美容设备示意图

(图片来源:《射频美容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射频电极示意图

(图片来源:《射频美容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点阵/微针射频电极示意图

(图片来源:《射频美容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手持式射频美容设备示意图

(图片来源:《射频美容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附件:射频美容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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