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对《眼科超声乳化和玻璃体切除设备及附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人员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2月22日前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请以“超乳导则意见反馈+反馈单位名称”格式命名。
联系人:曹越
联系方式:010-86452644
电子邮箱:caoyue@cmde.org.cn
附件:
1.眼科超声乳化和玻璃体切除设备及附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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