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对《猴痘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该指导原则适用于采用实时荧光PCR法,对皮肤病变标本(包括病变皮疹、痘疱表面和/或渗出物的拭子,痘疱液,痘疱表皮或痘痂等)、咽拭子、全血或血清样本等样本中的猴痘病毒核酸进行体外定性检测的试剂。
相关人员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月28日前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相应联系人。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请以“《猴痘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反馈单位名称”格式命名。
联系人:赵怡、方丽
电话:010-86452875、010-86452538
电子邮箱:zhaoyi@cmde.org.cn、fangli@cmde.org.cn
附件
2.意见反馈表
欢迎关注《医疗装备》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