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卫健委发布《 关于印发湖北省公立医院拖欠民营企业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2019年6月底前清理全省各级公立医院对民营企业超出合同规定时间,未支付的工程建设、医疗设备采购、药品耗材采购合同款。根据《通知》,湖北省的公立医院要在全面摸清欠款金额、超合同时间、拖欠原因等基础上,制定分类化解计划,如期付清欠款。
三阶段完成清欠
第一阶段:2019年1月底前完成清查
在这一阶段,湖北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所属公立医院对2018年12月31日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清理。
第二阶段:2019年3月底前完成优先清欠
将超过合同期限6个月以上的欠款作为优先清欠款项,优先安排偿还,在3月底前基本付清。
第三阶段:2019年4—6月进行全面清欠
对清理清查出的拖欠款,根据分类化解计划,在优先清欠的基础上,逐项落实还款任务,2019年6月底前完成清欠工作。
严防公立医院新增欠款
除了要求要按期完成清欠工作,《通知》还明确公立医院要严防新增拖欠账款,严格执行公立医院管理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加强成本控制和采购工作管理,防止发生新的欠款,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另外,《通知》明确,各地要将治理公立医院欠款问题纳入当年对医院年度绩效考核和院长年终考核。
全国展开清欠民企账款的行动
众所周知,公立医院因在药品市场上占据了约70%的市场份额而掌握着绝对的市场话语权,而拖欠货款现象就是在供需双方之间长期因此存在的一种圈内“惯例”,这也是众多医药企业,尤其是民企资金压力巨大的归因之一。2018年1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同时,各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要及时进行总结,于2019年1月20日前将阶段性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可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工作已在全国范围内展开,面临拖欠账款问题比较严重的医药企业的资金压力也有望得到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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