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江苏省药监局通过其官网对质量管理体系存在关键缺陷项的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予以通报,分别是:扬州市普菲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苏药监械生产许20230213号)、扬州市俊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苏药监械生产许20140075号)。
该局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对上述2家企业采取暂停生产的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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