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

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填报指南》

来源: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     法规发布时间:2025-12-18 浏览

12月18日,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通过其官网发布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填报指南》(详见附件)。

根据《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条件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应参照该指南,于每年1月31日前在线提交上一年度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工作总结报告。

该报告应包括上一年度机构关键信息重要变更情况以及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情况、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相关人员培训情况、文件体系变更情况、质量控制实施情况、伦理委员会重要变更及开展审查情况、接受境内外检查的情况以及下一年度计划。

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填报指南

投稿系统

本系统为《医疗装备》唯一投稿平台,以方便作者在线投稿、查询、缴费等;《医疗装备》未授权其他任何单位、个人进行网站建设或收稿、收费等行为!

官方信息

  • 欢迎关注《医疗装备》官方公众号

《医疗装备》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1-2017
ylzbzz.org.cn All Right Reserved    京ICP备17008523号-1   网站构建:Blovem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