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通过其官网对《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人员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3月5日前将反馈意见表反馈至邮箱jiangyan@cmde.org.cn,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需临床试验审批医疗器械目录反馈意见”。
附件
1.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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