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试行)》(津市场监管规〔2018〕5号),经我局核验/审核,拟将以下产品纳入天津市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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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药监局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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