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青海省:针对药械生产销售领域重点开展3大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19-07-25    浏览

7月18日,青海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销售违法违规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2019年 第3号),明确自7月18日至8月25日,集中整治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其中,针对药械领域将重点组织、开展3大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社会办医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

1、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2、不按规定储存药品;

3、未经许可私自加工使用医疗机构制剂;

4、购进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

5、购进使用无合格证明或过期淘汰的医疗器械等行为。

开展非法回收药品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以不正当途径在社区、医院、诊所、街道等场所低价回收过期失效药品或非法销售的行为。

开展不法“藏药店”非法经营专项检查整治行动

针对旅游市场中出现的“低价团”组织者与本地不法“藏药店”相互勾结、宣传和夸大药品主治功能、欺骗诱导游客消费等问题,集中开展不法“藏药店”专项检查整治行动。

另外,通告指出,将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希望社会各界要积极投诉举报发现或遇到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

文中内容由医疗装备杂志微信公众号整理自青海省药监局官网。医疗装备杂志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做任何保证。如果您认为我们的文中描述与事实不符或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感谢您的关注。

投稿系统

本系统为《医疗装备》唯一投稿平台,以方便作者在线投稿、查询、缴费等;《医疗装备》未授权其他任何单位、个人进行网站建设或收稿、收费等行为!

官方信息

  • 欢迎关注《医疗装备》官方公众号

《医疗装备》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1-2017
ylzbzz.org.cn All Right Reserved    京ICP备17008523号-1   网站构建:Blovemedia